1978年7月,我花50元钱买了500条处理的小手绢,准备到大集上去卖。
一个星期天,是清苑县城大集。我起了个大早,把半岁的女儿喂饱,就骑车飞奔而去。一路上,我心里合计:卖两角一条,能赚50元,抵我一个多月的工资(当时我每月的工资是37.7元)。要是一条卖3角、4角或是5角,就会赚得更多,真是越想越兴奋……
到了集上,人还不多,我把报纸铺到地上,从挎包里拿出手绢,整齐地摆放在报纸上。不一会儿,一个老太太花1元钱买了两条手绢,我心里那个高兴呀。接着,第二个、第三个……忽然,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是我的初中同桌。看到同学,我急忙卷起报纸塞进挎包,夹到自行车的后座骑上就跑,像做了贼似的。我一口气跑到家,爱人和孩子还没起床。我匆忙掏出钱来数了数,赚了8.8元。拿着钱,我的手是抖的,心是颤的。我心想,要是再坚持两个钟头,能赚到40多元钱,一个月有4个星期天,就能顶上个8级钳工了。当时8级钳工每月的工资是108元。
第二个星期天是漕河集。漕河在保定北30多公里,我赶到时早已开市。不到一个钟头,我就卖了40多元,10点多钟,我口干舌燥,乳房胀疼。我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把奶水挤掉,心里却在担心女儿吃没吃我给她准备的奶粉。回到摊儿上,我的手绢卖到1元钱3条、4条、5条,反正本钱已经赚回来了。此时,女儿的哭声在我脑海里回响,我恨不得一下子处理完。到了11点钟,我再也坚持不住了,收拾完东西,飞快地往家里赶。到家一看,女儿果然不吃奶粉,只是玩儿命地哭,爱人抱着她走进来走出去,4岁的儿子也跟在后面哭。爱人见到我,含着泪说:“这钱咱不挣了,行吗?”
爱人的话深深地触动了我。这次练摊儿也成了我难忘的人生经历。
路俊岭/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