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群属于用药的特殊人群,用药需要特别谨慎,掌握老年人的药物适应症,牢记用药原则。
个体化原则。由于老年人各器官衰老的特点,药物在体内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发生了改变,因而很难制定统一的给药标准,需要针对老年病人的具体情况,实行个体化治疗。遵循“小剂量起用,缓慢增量,如需停药,缓慢减量”的原则。可将药物减半或延长服药间隔,尽量将每日服药次数减至最低。
“五种药”原则。老年人用药要少而精,同时用药不应超过5种。据统计,同时使用5种药物以下的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6种至10种为10%,11种至15种为25%,16种至20种为54%。
暂停药原则。老年患者属于药物不良反应的高危人群,即使处方开得正确而且合理,药物的不良反应可能仍然存在,在老人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一旦发生新的症状,停药受益明显多于加药受益。
预期效应原则。老年人在生命晚期开始使用或停用药物需评估以下指标:预期寿命、药物达效时间、患者的治疗目标以及能否满足需要等。如果病人的预期寿命短,治疗目标主要为延缓病情,那么需要几年时间才有获益的预防性药物处方则未必恰当。
营养干预原则。老年人大多是负氮平衡代谢,加之由于疾病,往往有消瘦、贫血、低蛋白血症等,影响药物治疗。为更好发挥药物的疗效,必须重视食物营养成分的选择和搭配。
四川省南充精神卫生中心老年二科副主任医师 秦榕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