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时,中央官学体系日渐成熟,国子监、太学、四门学、弘文馆、崇文馆等各级官学建制完备,配套假期制度也趋于规范,形成田假、授衣假构成的核心假期。
田假便是唐代学生的“春假”,是古代农忙假的制度化延续。《新唐书·选举志上》明确记载:“每岁五月有田假”。五月正值麦熟丰收,田假主要让学子返乡协助收割小麦、打理农田,规定时长十五日,若家乡气候、农时不同,可按实际耕种情况灵活调整。但朝廷假期管理严格,学子无故逾期不归,将面临被除名的处罚。
授衣假则对应唐代“秋假”,由国子监统一规定在每年九月,国子学、太学等官办学校的学子与教职人员均可享受。假期时长同样十五日,往返路程时间另行核算,不计入假期。其设立初衷是让学子返乡领取御寒冬衣,为寒冬做准备,假期名称源自《诗经·豳风·七月》“七月流火,九月授衣”的传统农事习俗,既契合霜降前后天气转寒、筹备衣物的时节规律,也饱含朝廷对学子生活的真切关怀,尽显民生温度。后世常将农历九月称作“授衣月”。
据《西安晚报》金戈/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