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我出生在农村。上小学五年级那年暑假,老师布置的作业是做三件好事。
我与割草搭子二元,给生产队割草不要工分,以此作为其中的一件好事。定下做这件好事后,那天,我们把镰刀磨得比平时锋利,去田地也比平时早。我们脚步不停,径直朝草多的南大洼玉米地走去。玉米地里蒸腾的热浪让人窒息,汗水顺着下巴滴进泥土里,但我俩手中的镰刀却一刻不停。割出一小堆,我们就把背篓往前挪一挪,把草装进去。天还没黑,割的草就把背篓塞满了,只能往上面加,再用绳子绑好。背篓背在身上,草把我俩的头都遮住了。
我和二元把草背到生产队的牛棚前,负责称草的张大姑爹瞪大了眼睛:“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啦,你们俩小鬼在哪儿割了这么多草?”他用挂在木架子上的大秤钩起草篓,惊喜地报出斤数。要记账时,我俩赶忙摆手说不用记,这是送给队里的。第二天下午,我们又各自割了满满一篓草送给了队里。
张大姑爹头一回碰上这种好事,事后就跟老队长汇报了这事。老队长听后既意外又感动,为了鼓励孩子们多做好事,他嘱咐队里的会计写封感谢信送到学校,并奖给我们一本塑封笔记本。那封用毛笔写在红纸上的感谢信,在秋季学期开学前送到了学校。开学典礼上,校长读完感谢信后,把我俩请到主席台上,号召同学们向我们学习,多做好事,做一辈子好事。感谢信被贴到办公室的外墙上。因为这件事,我们成了学校里的“红人”。汪树明/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