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闲聊被问:“在什么地方创作,灵感最多?”我答:“在梳妆台上写作。”对方吃惊地望着我,我便解释:“是迫不得已,习惯成自然了。如果灵感来了,趴在石头上也行。”说这话时,我有一半的自信,也有一半的苦衷。
我原先一直是在书房里写作。这几年,书房逐渐“沦陷”,被妻儿“霸占”了,我只好转移到卧室。怎奈卧室无法再容下一张大桌子,我便就地取材,把梳妆台当成书桌。好在几年下来,我在梳妆台上写了不少文章。
在梳妆台上写作,有一个好处,就是每当思路枯竭或文思堵塞时,可以看看镜子中的自己。平时难有机会认真审视自己,此时对着另一个自己,仿佛在拷问一个陌生的灵魂:“你这么劳心耗力,是为了什么呢?”这样的“走神”境况可以持续十几分钟,“审视”累了,或者说“视觉疲劳”了,我常常如猛然睡醒了一样,灵感突现,文思泉涌。
在梳妆台上写作,虽然没有写出惊世华章,但我自认写出了一个丰富、丰盈、充实的自己。方寸之地,同样可以被打造成精神的高地、灵魂的锚地、思想的寄寓之所。美于行、乐于心,这本身就是一种成功与收获。
杨德振/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