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与两位二十多年未见的老友邂逅,开心、激动之余,请二位到一家饭店吃饭。
为尽地主之谊,我在点菜时“大手笔”不断,可着劲儿地点“硬菜”。两位老友劝阻,直言“够了、够了,点多了浪费”。
没想到,服务员在仔细看了我在菜单上画的“对勾”后,抱歉地说:“先生,您点的菜太多了。我们饭店是按‘人头’供应菜品,你们一共三个人,饭店只能提供‘小号’菜品。而且,看来您几位岁数都不小了,点多了吃不了。”
我只好作罢,悉听尊便。服务员在征求了我们的意见后,删除了几道“硬菜”。
更有意思的是,服务员上菜时,不是一次上齐,而是依我们的用餐进度上菜,一道菜告罄才上下一道。按服务员的说法,吃完一道再上一道,可以避免剩菜。
一顿饭吃下来,菜品品种和分量都恰到好处,吃完后再看餐桌,确实是践行了“光盘”行动。
惊诧之余,饭后,我仔细研究了饭店墙上张贴的“约法三章”。
这家饭店以“吃饱即可”为原则,按照“人头”供应饭菜。具体做法是将饭菜分量以“号”为度,大号者适合十人左右进餐,中号者适合五六人,小号者二三人够吃。相应的饭菜品种和分量也以“号”为准。这样划分,食物浪费被限制在最低程度。
近些年来,全社会都在呼吁节约食物,提倡光盘行动。然而,道德层面的号召和自律,力度仍显不够。譬如说打包,有人出于卫生方面的考虑,不予认可,更多的人则因为好面子而不愿践行。
事实上,一些国家已将“餐桌浪费”上升到浪费公共资源的高度,立法进行制裁,剩菜超出规定的分量,消费者会被罚款。譬如德国,一旦有人被发现在餐厅浪费饭菜,任何见证人都可以举报,执法人员会立马出现在其身边并开出罚单。
在我看来,餐桌上的浪费,与不少饭店出于利益考量而对消费者超量点菜的默许、怂恿甚至“撺掇”关系极大。饭店应在菜单上标注食材分量,注明“建议消费人数”,或提供半份服务。或者像前文提到的那家饭店一样,以“号”为度,提倡适度消费。这样,饭店看似少得了一些暂时的利益,但聪明的消费者一般都会领情,成为回头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