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年前,我在鄂西北大山里教书,班里有个蔫坏的学生对我特别好。
有一天早上,这小子神秘兮兮地敲开我单身宿舍的门,对我说:“老师,我看你孤苦伶仃的,送你一只小狗吧。”说完,他就从脏兮兮的书包里掏出一只黑白相间的小土狗。从此,我就与这小家伙相依为命了。
我这人向来不懂得讲究,每天从食堂里打回饭菜,我吃下三分之二,剩下的让小家伙吃。我睡觉,它就卧在床下。早起一开门,这家伙就如闪电般蹿出去,找地方“出恭”去了。
当年我正温习英文,又见小狗常作沉思状,于是便给它起了个名字——doctor(汉译“道克特”),意为医生、博士。
但道克特一点也不斯文,成天跟着我乱跑。我上课,它就趴在教室门口看我口若悬河,还时不时地整出点怪响。学生们一会儿看我,一会儿看黑板,一会儿看道克特,个个左顾右盼,还不时传出轻轻的哄笑声,整得我课都没法上。
当年我教的是化学,两三年下来,我的学生高考化学没几个及格的,这个罪过似乎应该归于道克特。
道克特让我最生气的事,是它胡乱撕咬我的手稿。当年我在写小说,那个年代又没有电脑,都是手写,好不容易完成一篇,稍不留神,比如我临时出门,道克特就会把我的手稿撕得四分五裂。气得我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少不了对它一顿怒怼。
1985年,我从鄂西北调回石家庄。就在我离开学校的前两天,道克特失踪了。也许它知道我不会带它上火车,所以提前不辞而别了。
记得当年,我写过一小篇描述道克特的文章,在广州的一家报纸上发表。至今,那张报纸我还留在身边。
很多人说,活得比狗还累。其实,狗并没有人累。狗只要忠诚于主人,其他的就只剩下休闲了。就像我的道克特,它真正践行了晚清重臣曾国藩的处世原则:“物来顺应,未来不迎,当时不杂,既过不恋。”高越/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