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老友新闻

“精神赡养”不容忽视

2023年11月06日

  

  丁家发

  近期,广西来宾市一位87岁的老太状告儿子“不回家看看”,法院依法判决支持老太的“精神赡养”诉求,判定儿子每月至少探望、问候母亲一次,不限于接触式探望、通过电话或互联网问候等方式。

  “精神赡养”不容忽视。现实生活中,许多子女们为了生计,在外打拼,除了电话、网络等方式偶尔联系父母外,没有多少时间去探望和陪伴逐渐年迈的父母,即便在同一城市的子女,一年中看望父母的次数也越来越少。子女们总觉得来日方长,等将来有空闲时间了再去陪伴、去尽孝、去弥补,从而忽视对老人的“精神赡养”,不少人因此留下了“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人生遗憾。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也就是说,按时探望老人属于法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子女不回家探望老人,可视为违法行为。这位87岁老太状告儿子并胜诉,就是依法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教育意义深刻,提醒子女们要珍惜现在,要时常探望和陪伴年迈的父母,满足他们“精神赡养”的需求。笔者认为,子女们无论平时有多忙,都不要以来日方长为借口,忽视当下对老人的“精神赡养”,要尽量多抽出一些时间,给父母等亲人温暖的陪伴。

  目前,我国迈入老龄化社会,老年群体的“精神赡养”问题是现实问题。职能部门应为子女陪伴父母创造一些便利条件,比如,对父母年龄超过60周岁的子女,采取政府补贴、给予优惠政策等方式,鼓励用人单位每年给子女放带薪陪伴或陪护的假期,让他们探望和陪伴父母时没有压力和负担,能够常回家看看。此外,子女如果确实没有时间陪伴父母,也要定期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联系父母,让老人感受亲情的温暖。让“精神赡养”成为共识和常态,类似老人状告子女的案例才不会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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