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兴
“我想有生之年把婚离了。”据报道,在山东济南,被妻子“家暴”近60年的赵先生终于离婚了。办完手续后,他买了一包喜糖送到派出所,感谢民警帮他结束了这段婚姻。
报道中,已经85岁的赵先生与妻子育有四个子女。他长期遭受妻子的打骂,常常被打得下不了床也不敢吭声。年轻时他好面子,担心离婚影响不好,又顾虑四个孩子的抚养问题,一直选择隐忍。等子女们成家立业搬出去后,妻子的脾气并未收敛。赵先生先后三次走进派出所求助,第一次民警本着调解的原则劝和,第二次民警上门调解两个小时仍无效果,直到赵先生中风住院期间妻子仍追到医院闹事,出院后他第三次走进派出所,民警终于转变思路,协助其办理了离婚手续。
报道中提到,多年的工作经验使民警悟出一个道理,到派出所反映家庭问题的,都是想和解好好过日子的。这段话反映了基层治理中一种长期存在的思维惯性——家庭纠纷的调解目标被默认为“劝和”,而非“评估风险”或“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在赵先生的案例中,民警最终作出了“劝离”的决定,并帮助老人实现了诉求,这在传统调解工作中并不常见,某种程度上甚至需要一定的勇气。
这起事件还触及另一个容易被忽视的议题——家暴受害者的性别盲区。男性受害者在求助时往往面临额外的心理障碍,这使得他们比女性受害者更倾向于沉默。当然,子女在这起事件中的角色也值得审视。报道中提到,民警上门调解时四个子女均在场,但直到最终离婚,未见子女主动支持父亲结束婚姻的描述。
老年人的个人幸福,在这种“整体利益”的考量中常常被自动让渡,而当事人本人的痛苦则被过滤掉了。从公共讨论的角度看,这起事件应当引发更多制度层面的思考,针对老年人家暴案件,需要建立专门的风险识别和干预流程。家暴受害者的性别盲区,也需要在基层培训和公众教育中逐步破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