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1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全区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向70周岁及以上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重度失能或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
《通知》指出,广西各地可结合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在自治区确定的补贴对象和标准基础上,探索将补贴对象延伸至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失能老年人,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据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