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13日
四川省民政厅等8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四川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收取、管理、使用和退费的监管,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实施细则》明确,养老机构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及账户信息,在服务协议中约定退费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不得利用格式条款设置不公平退费限制。机构不得以还本付息、低价入住等营销手段诱导交费,不得推销金融、保健产品或变相吸收公众资金。 据《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