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老友新闻

公益形象不容玷污

2025年09月29日

  

  丁家发

  近期,有机构或个人假借“银龄行动”名义开展商业活动牟利。对此民政部表示,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中国老龄协会从未授权、从未批准、从未同意任何机构或个人以“银龄行动”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银龄行动”的初衷,是以老年人为主体的志愿服务活动,旨在通过自愿、无偿的方式,鼓励老年人发挥余热,参与社会建设。然而,有部分机构或个人竟利用“银龄行动”的公益属性进行商业牟利,将其变成“坑老行动”。此坑老乱象不仅违背自愿、无偿的原则,还严重侵害老年人的财产安全,更破坏了公益活动的公信力,必须采取措施予以遏制。

  不法分子假借“银龄行动”名义坑老,具有较强的欺骗性。老年人退休后渴望“被需要”,而“银龄行动”公益活动的名头,对他们来说极具吸引力。由于老年人对骗子“公益+商业”的模糊说辞缺乏辨别力,很难识破其中的坑老骗局。坑老手段包括以“投资返利”“销售返佣”“加盟返点”等名义吸引老年人参与,通过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甚至非法集资实施诈骗。在公益活动的幌子下,老年人往往在“老有所为”的错觉中,不知不觉上当受骗。而骗子骗走的不仅是老年人的救命钱、养老钱,还有公益活动的公信力。

  事实上,“银龄行动”在宣传教育和监管方面的确存在一些不足,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堵住漏洞。一方面,各地在开展“银龄行动”时,需明确活动主体、内容和资金来源,并通过官方平台公示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各地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需主动作为,加大对假借“银龄行动”名义牟利行为的查处力度,借鉴反诈治理经验,形成跨部门协作机制,让骗子无立足之地。此外,还应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可以通过社区讲座、媒体报道等方式,普及“银龄行动”的正规模式和防骗知识,提高老年人的辨别能力。这样,才能让老年人明明白白地参与“银龄行动”公益活动。

  同时,老年人及其家属也要增强防范和维权意识。首先,一定要守护好“钱袋子”。对“高回报”“零风险”等投资项目,以及需要付费的“会员制”“加盟制”等服务需保持警觉,拒绝向陌生账户转账。其次,通过官网、社区居委会等正规渠道确认“银龄行动”的真实性,避免参与来源不明的公益活动。一旦发现落入骗局,应注意留存宣传材料、转账记录等证据,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投诉、举报和维权,绝不让骗子的坑老行为得逞。

  总而言之,老年人权益不容侵犯,公益活动不容玷污。期待多措并举有效遏制坑老行为,让“银龄行动”回归志愿服务本真,真正实现促进老有所为的初心,为老年人安度晚年增添色彩。

2025-09-29 3 3 燕赵老年报 content_220523.html 1 公益形象不容玷污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