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15日
日前,云南省民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分级照护服务制度,确定基本服务项目,将其作为服务及收费的依据,并在服务合同中载明。养老服务费预收的周期不得超过12个月;对单个老年人一次性收取的押金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收取会员费的,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会员费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养老服务费的12倍。
据《中国社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