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09日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高龄津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年龄在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80岁至99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10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600元。高龄津贴以自愿申请为原则。初次申领的老年人,在审核通过后,自提交申请表且符合领取年龄的当月起享受高龄津贴。
据《中国社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