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在北京求学。一次,我和同学去八达岭长城游玩,途中发现,一款供不应求的某品牌啤酒乱涨价。那时实行计划经济,很多商品都是凭票供应,明码标价。于是,我们立即跟店主理论。谁知,店主非但不讲理,还说让我们“告去”。同学们听了很生气,立即叫我把这一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反映到报社。由于我平时喜欢听新闻广播,也爱看报纸新闻,喜欢写作,在同学们的鼓励下,我将这一情况写成稿件投到相关报社。没过几天,《北京日报》《中国消费者报》《北京物价报》就刊登了,且反响较大,物价部门立即进行了整治。北京物价报社的一名记者还找到我,带我进行了跟踪采访。跟踪采访采写的稿件在《北京物价报》一版刊登后,文中把我署名为“本报特约记者”,该报记者还说,以后我可以多写写这方面的稿子。
我在北京求学的那几年,先后在《北京物价报》刊发了《物价局暗查“信得过”》《北京站七十多家餐馆明码标价》等20多篇新闻稿,都是署名“特约记者”。直到我毕业去外地工作,人生第一次当“编外记者”的经历,才算告一段落。汪志/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