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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再就业释放人口红利

2023年06月05日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鼓励支持老龄人力资源开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完善就业、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作用;探索适合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模式。截至2022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达2.8亿。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老年人再就业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期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研讨。

  老年人就业呈现不同特点

  陆杰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副会长):与传统的劳动力年龄段(通常为15岁至59岁)就业状况相比,现阶段我国老年人就业呈现出明显不同的特征。

  一是老年人就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老年人就业主要还是以低龄老年人为主体。三是老年人就业呈现明显的性别和城乡差异性。四是老年人就业类型相对单一,且主要集中在体制外就业。

  2019年人口就业数据资料显示,60岁至64岁低龄老年人就业人口中,64.6%的就业身份构成为自营劳动者,65岁以上自营劳动者的比例上升为76.9%,从一个侧面表明老年人就业身份绝大多数为体制外就业类型。

  职业教育培训畅通老龄就业路

  尹德挺(北京市人口学会副会长,北京市委党校副校长、教授):目前,有社会机构专门开设针对老年人适应数字化生活的培训,以促进老年人更好适应数字时代。全国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虽然设置了“创新创业”“职业技能”等板块,但其内容与老年人的实际就业需求匹配度不高,帮助老年人提升职业技能的效果还不明显。此外,大多数老年教育机构并不以老年就业信息平台功能为主要定位,尚未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广泛的联动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机构在老年人就业中的作用。因此,需要健全老年教育机构体制机制,切实发挥其在服务老年群体就业指导与职业培训中的作用,在畅通老年就业渠道方面下功夫。

  保障老年人劳动就业和创业权益

  张成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主任):目前,我国针对老年人就业的政策还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也未建立专门为老年人提供再就业服务的机构或组织。保障老年人劳动就业权益和创业权益,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把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作为发展我国老龄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加以统筹规划。二是加强制度构建,明确退休再就业人员的法律地位,保障老年人平等就业权益。三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对老年人的支持。四是动员市场、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多方力量,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创建适合老年人的就业环境与社会氛围,便利老年人融入社会,激发老年人的就业意愿。

  据《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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