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80年代初,我13岁,上初中一年级。
一天中午,我吃过饭,边唱边跳朝学校赶去。路过水渠的石桥,我猛地看见地上有个亮晶晶的东西,蹲下身子,见是一枚5分硬币。我喜出望外,赶紧拭去上面的灰土,将那枚硬币装进了口袋。
当时,5分钱能买两块黄豆糖。黄豆糖是我最爱吃的东西,又脆又甜,于是,我没去学校,而是进了供销社,买了两块黄豆糖。
下午第二节课是音乐课,老师教了一首新歌——《一分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老师教了几遍,同学们就都学会了,嘹亮的歌声在教室里飘荡。这时,我的脸上却火辣辣的。我把捡到的钱自己花了,和歌中的小朋友相比,越发觉得自己的行为不对。
我也要像歌中那个小朋友一样,把5分钱上交,可是钱已经没了,怎么办呢?跟父亲要又不敢,害怕他骂我,只能自己想办法了。于是,每天放学后,我就一边拔猪草,一边捡废铁。半个月后,我将废铁拿到收购站,卖了一角五分钱。
一天,办公室只有班主任陈老师在批阅作业,我敲门进去了。陈老师问我有啥事?我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陈老师,然后掏出5分钱放到桌上。陈老师微笑着说:“孩子,好样的!我为你的进步感到高兴。”从老师的办公室出来,我感到一阵轻松。
过了3天,跑完早操,全校师生集中在一起,公布了各班的学习和纪律情况后,校长站在主席台上,手握话筒讲话,提到了我的名字,表扬我拾金不昧,号召同学们以我为榜样。我的脸红红的,低着头不敢看周围,只听见一阵热烈的掌声。班会上,陈老师也表扬了我。
两个星期后,陈老师找到我,告诉我被吸收为共青团员了。我真有点儿不信,因为那时入团名额极少,我的成绩又不是数一数二的,怎么可能呢?等陈老师拿出表格让我填写,我才信了。他说:“你心灵美,思想先进,所以,学校老师一致同意让你入团。”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不断帮助别人,每当听到一句句“谢谢”、看到一张张笑脸时,我的内心便涌起幸福的暖流。李成林/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