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我在老年报上看到一篇有关“雇儿养老”的文章,颇有感触,便剪下来保存在笔记本内。转眼几年过去了,我与老伴都已90多岁。一日三餐原本都由老伴负责,我常年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的要求不高,只要能吃上现成饭就可以。可是,近一个月来,老伴因年迈体衰,心气不足,不能再坚持操劳家务了。这可怎么办呢?
我们的四个儿女分别居住在省会及郊县,都很孝顺,经常来看望我们,送些生活用品。我把他们召集来,说明情况,一起商议。儿女们一番商议后,决定推选一人来为我们老俩操持家务。大女儿、三女儿各有工作及家事,不能脱身,只有二女儿和儿子可交替来我家做家务。当时,我提出三点意见:一、凡是来家做家务,我要付出一定的报酬,家人知晓即可,不必外传。二、儿女们所购生活用品,实报实销,一月一结,由我支付。三、凡是节假日儿女们送来的礼品,不作价支付,处事尽量做到一碗水端平。其他安排,由儿女们商定。这样,一则把雇钟点工的钱节省下来,增加了儿女们的收入;再则,儿女们照顾老人比“外人”更方便。如此,实行了两个多月,大家都满意。
刚开始,儿女们觉得照顾我们是应尽的义务,觉得说“雇”有点不好听,不好接受。经过说服和实践,儿女们都认可了“雇儿养老”的说法。“雇儿养老”适合子女较多的老人,老人也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是否采用“雇儿养老”的办法,可依照家庭条件的不同,因人而异。
康昌清/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