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家的橱柜里,保存着一张清晰完好但有点泛黄的汇款单,汇款金额1元。这张汇款单是1990年1月13日从海南省海口市寄到石家庄的。这张汇款单,虽然金额只有1元整,但在我心里的分量很重,意义更是非同寻常。
这张汇款单,是我开始文学创作后得到的第一笔稿费。1990年1月的一天,我在河北司法学校上学时收到了这张汇款单。为了纪念我文学启蒙时的第一次收获和喜悦,我拿到这张汇款单后没去邮局支取。
记得那天下午收到汇款单后,我当时很激动,拿着汇款单快步跑到了四楼宿舍,让同宿舍的6个同学传着看了个遍。这个消息很快传遍了全班,一时间成了我们宿舍的光荣和骄傲。
我从小喜欢写作。1989年1月1日,为了提高写作能力,在上中专时,我自费报了海南省一所函授学院,参加文学专业的学习。从此,每次往学院寄发专业学习材料时,我都寄给老师自己创作的诗歌和散文,让老师修改阅评。此后一年多时间里,我创作了大量诗歌、散文,虽然文笔稚嫩,质量不高,但有的在学校广播中播报,有的在同学们中间传阅。其中散文《幸福的生日》,1989年12月1日在当地《文学春路》第12期散文专刊上刊登了,编辑部寄给我1元稿费。
这笔稿费虽然只有1元,但对我之后的文学创作来说,就像一声催人奋进的号角。30年来,我创作的小小说、诗歌、散文作品先后在国家、省市级报刊刊发,并入选多种诗集。
孙建敏/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