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在自家工厂食堂吃饭时,陈嘉庚坐在了一个工人旁边。陈嘉庚问工人:“你叫啥?工钱多少?够不够吃饭?”小伙子不认识陈嘉庚,他放下碗筷,说:“我叫陈六使。工资有四元,够吃饭了,还能攒点呢。”陈嘉庚点点头。二人聊得很开心,他们的老家都是福建集美的,是老乡。小伙子突然站起身,对陈嘉庚说:“咱俩是老乡,初次见面,我请你吃肉,慢慢聊。”陈嘉庚一把拉住他,对他说:“我工资比你高,我请。”于是,他拿了一块钱给小伙子,让他去买条鱼,剩下的钱再买点儿别的。小伙子照办,买了一条鱼,可没有买别的,剩下的钱又还给了陈嘉庚。他自己又花钱买了两份青菜,说不能让他一个人请客。就此,陈嘉庚记住了陈六使,认定他是一个可以重用的人。后来,陈六使成为了陈嘉庚手下的采办。
据《做人与处世》 程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