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26日
第02版:读者茶座

“雇佣老人”保障权益是关键

2022年09月26日

  

  近日,河南郑州一位年轻人雇佣60岁以上老人干农活的视频引起网友热议。据这位年轻人介绍,他种了1200亩桃树,每天会雇佣30位60岁以上的老人来干活,每天每位老人的工资是80元。

  网友们对于他的做法褒贬不一,既有为他的行为点赞的,也有表示怀疑的。对此,这位年轻人回应道,原本可以用机器还更省钱,但是用机器的话,这些老人就没了收入,他们需要赚钱去补贴家用,我只是想尽一点心意。

  红星新闻:一些质疑的声音可能出于恻隐之心,心疼视频中在地里干活的老人。但很多事情不能只看表面,了解内情之后,从当事人立场和处境出发,这类雇佣形式并非不尊重或苛待老人,反而能让老人在劳动中增加收入,照顾到了他们的尊严,也认可了他们的劳动价值。

  退而不休、老有作为,意味着社会要以崭新的目光打量老年人,理解和尊重他们的选择,聆听他们的实际需求,并尽最大努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再就业”环境。在城市中,部分拥有丰富工作经验和职业技能的老年人,可以通过返聘或求职继续发挥余热,但一些身体机能下降、职业技能有限的老年人,可能很难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尤其在农村,对一些老年人来说,“再就业”不仅意味着他们的晚年生活会更充实、更有意义,还能为自己和家人攒下一点钱,以备不时之需。

  极目新闻:实际上,老人应该老有所养,与老人该不该被雇佣,是两码事。就如网友说的,质疑者可能没在农村生活过,不了解农村的现实。视频中的年轻人也说,农村老人只要还能动就要去干活,要不然就没有收入。

  该不该雇佣老年人,不能一概而论。对于健康状况良好者,能胜任相应工作,又有继续工作的需要与意愿,不妨乐观其成,不必以道德角度来论定是否不近人情。这与关心老年人、体恤老年人并不矛盾,可以在减少工作时间与降低劳动强度上予以照顾,二者不必对立来看。

  《老年日报》:如果真正心疼老年人,更应该关注的是他们在工作中的权益保障。虽然劳动法对超龄劳动者就业还没有相应的规定,但从劳动法的宗旨来说,超龄劳动者同样应享有休息权、超时加班的劳动报酬权以及工伤保险权。

  老年人关心的幸福离不开四种状态:没病痛、有乐趣、被需要、不掉队。把老有所为同老有所养结合起来,恰恰能让他们得到这些满足。社会应形成尊重老年人、悦纳老年人的就业氛围,给予老年人更多理解与支持。同时要提醒的是,应充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劳动权益,这样既能降低企业用工风险,也能落实好对老年人的权益保护,避免发生意外风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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